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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教育局2009年5月份工作要点
发表时间:2010年05月04日  来源:市局办公室  作者:市局办公室【字体:  

 

全局工作重点

1、开展学校安全大检查;

2、做好高考及高二学业水平考试的各项筹备工作。

各科室工作要点

办公室:

1、调度督办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2、召开全市教育系统通讯员培训会议;

3、加强学校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月”相关活动;

5、开展学校安全大检查(市政府)。

计财科:

1、召开全市学生资助工作会议;

2、召开全市合格学校建设调度会;

3、召开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扩容工作调度会;

4、组织大学生预征报名系统操作使用培训;

5、组织发放“洪战辉之星”奖励资金;

6、做好校安工程新规划上报工作;

7、做好教育费附加安排摸底。

教师工作科:

1、落实小学教师定向培养生源计划;

2、做好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人员的现场确认工作;

3、组织教师资格认定非师范教育类申请人员的基本素质与教学能力测试工作;

4、举办市级小学、初中校长和教师培训班。

基础教育科:

1、开展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专项检查;

2、组织全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报名及信息上报等工作;

3、指导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及上报工作;

4、指导完成全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及结果上报工作;

5、召开初、高中学业考试考务工作会;

6、开展全市幼儿教育“优秀教育活动”评比工作;

7、开展学前三年教育先进县的申报工作。

职成教科:

1、组织职业学校专业教师赴省培训;

2、制定市级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训计划;

3、搞好中职招生宣传工作;

4、组织职业学校参加全省职业能力考试;

5、上报职业学校学生毕业生数据。

学生科:

1、组织有关人员赴外地联系推荐毕业生,开辟毕业生就业市场;

2、指导市内大中专院校做好2010年毕业生档案整理工作,整理1-4月份传递到我办的毕业生档案;

3、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的宣传工作。

民办教育科:

1、赴县市区落实民办学校的有关优惠政策;

2、举办义务教育学校经验交流会;

3、组织民办学校校长(园长)论坛。

组织人事科:

1、做好局机关及直属二级事业单位档次工资滚动调资、薪级工资晋升的相关工作;

2、做好局机关及直属二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的相关工作;

3、继续做好我局正科实职干部竞争上岗的相关工作;

4、认真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委员提案的回复。

审计科:

1、对六中教学楼改造工程决算进行审计;

2、对师范学生宿舍楼水电改造工程决算进行审计。

督导室:

1、做好县级教育工作第二轮“两项督导评估考核”、教育强县市区视导及县级政府职业教育督导评估情况汇总;

2、指导北湖、临武、嘉禾做好县级教育工作第二轮“两项督导评估考核”、教育强县市区视导及县级政府职业教育督导评估迎接省检工作。

语委办:

1、做好临武县四大行业普通话测试工作

2、继续督促嘉禾县做好评估工作。

教馆:

1、省电教馆“十一五”现代教育技术课题结题;

2、组织湖南省第七批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申报;

3、组织“十一五”省重点课题子课题单位进行结题鉴定申报;

4、组织教师参加省馆“三优联评”活动。

招生考试院:

1召开全市考风考纪建设大会,组织开展考风考纪宣传教育月活动

2召开全市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电视电话会议

3组织开展招考政策宣讲活动

4组织开展国家教育考试考务管理与服务平台系统培训

5审核、采集普通高考考生优惠信息

6检查调试国家教育考试考务管理与服务平台系统

7召开全市普通高考考务工作会议

8高考考区考场编排调试

9组织高考考生答题模拟演练

10发放高考准考证;

11汇总体检信息、军检(含国防生)初检合格考生名册及数据文件;

12、发布上半年PETS考试成绩,打印发放合格证书;

13、公布上半年自学考试成绩,组织考生查分;

14、组织七月份自学考试报名;

15、组织下半年剑桥少儿英语考试报名。

教科院:

1做好高二学业水平适应性考试的命题、审题及质量分析工作;

2做好2010届高三考前冲刺阶段复习指导工作,有针对性地下校进行高三和高二教

学视导;

3组织开展全市教学常规大检查;

4做好期末部分年级教学质量监测的命题工作;

5、组织开展部分学科有效教学研讨会。

装备处:

 1、做好省级“十一五”规划课题总课题组的结题工作,申报“十一五”规划教育部重点课题项目学校;

2、开展教师自制教具评选工作;

3、评选教育技术装备、实验教学优秀论文;

4、组织开展全市初中毕业生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考查);

5、对校方责任保险工作进行督查;

6、对已实验的“新农村卫生新校园”建设工程项目学校后续完善、巩固、效益发挥等进行

督查。

 

发布单位:市局办公室  责任编辑:市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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